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商电商函〔2021〕1012号)精神,按照自愿择优和公平、公正、公开…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商电商函〔2021〕1012号)精神,按照自愿择优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县市申报、设区市初审推荐、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南京市高淳固城湖螃蟹产业集聚区等10个单位(名单见附件)为首批江苏省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将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与推进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围绕做大、做强、做优县域电子商务产业,推动产业链各类资源集聚和线上线下融合,促进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要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培育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努力培育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要指导推动首批集聚区加快建设,促进集聚区多业态多模式融合,创新发展模式,拓展服务内容,提升发展水平。要加强总结推广,发挥首批集聚区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模式,营造县域电商集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加大对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政策支持力度,组织专家赴有关集聚区开展实地调研和工作指导,完善集聚区建设考评指标,适时对首批集聚区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附件:首批江苏省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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