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苏府〔2019〕94号)、《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联动创新区评价办法》(苏自贸片组办发〔2020〕4号)以及《关于开展苏州自贸片区联动创新区2021年度评价的通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1年联动创新区评价工作,经第三方机构项目初审和专家组评审后,形成了2021年苏州自贸区联动创新区评价意见和情况表,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2年3月29日——4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苏州自贸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68630326 68633739。
苏州自贸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