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深入落实2022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和科技部党组1号文件,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以培育企业战略科技力量为主线,加快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持续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国家高新区“又高又新”发展,为支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2022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工作要点》印送给你们,供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实施。

科技部火炬中心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2022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工作要点

2022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即将开启新的征程。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认真落实2022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科技部党组1号文件相关部署,以培育壮大企业战略科技力量为主线,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科技部火炬中心经认真研究,现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推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中关村科技园等国家高新区,扎实开展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导向的政策先行先试。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国家高新区发展质量开展全面综合评价,支撑高新区动态管理。加快落实《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国家高新区绿色低碳园区试点。稳步推进省级高新区“以升促建”,促进国家高新区布局优化完善。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围绕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前沿领域培育未来产业。按照《规范国家高新区统计区域范围工作指引》,推动建设国家高新区电子围栏,规范统计口径。认真做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面向2035战略研究工作。

二、扎实推动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聚焦强化企业战略科技力量,研究制定并实施《2022-2024年火炬工作提升行动三年方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和扎实落地,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分类分层机制,从高新技术企业中主动发现和择优遴选科技领军企业。研究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推动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工作,推动科技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发展。持续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统计监测与入库评价,引导新型研发机构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为科技企业提供高质量技术供给和研发服务。

三、着力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提质量、上水平

扎实做好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税收优惠政策稳定延续实施,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体系化、专业化发展。研究完善科技双创支持政策,深化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链条式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修订完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评价标准和指标,加快引导机构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加快推进国家火炬科创学院在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落地,打造国家级高层次硬科技创业深度孵化平台。完善创新街区试点方案,在重点城市建设特色化的创新街区。推动成立全国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组织举办中韩创新创业大赛、中日韩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第五届金砖国家青年创新奖评选等活动。

四、积极完善现代化技术要素市场体系

推动落实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开展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探索技术要素流通配置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支持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启动运营,打造技术要素跨境自由流动的开放枢纽,进一步完善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布局。启动第二批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对机构的动态化管理和能力提升。研究开展技术市场运行监测与评价,建设运行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完善科技成果登记相关管理办法,提升技术合同管理和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水平,推动技术交易税收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探索建立“揭榜比拼”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促进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精准对接。完善科技成果直通车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打造高水平科技成果路演对接平台。

五、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补链强链”

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加快布局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引导支持集群内企业联合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产业链创新合作。扎实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评价,引导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面向地方产业发展优势和创新需求,优化布局和推进建设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有力支撑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继续开展硬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支持西安高新区等建设硬科技创新示范区,打造硬科技发展的策源地、集聚地。面向前沿技术领域,举办第二届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探索与国家高新区共同建立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联合推荐办公室,构建央地联动的项目挖掘长期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资金、产业基金、创业投资等,加速颠覆性技术项目孵化落地。支持“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联盟”深化合作,做大做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创新引擎。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机制,分层分类、精准施策,绩效评价、动态调整等原则,建立健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评估体系,系统开展绩效评估和总结评估,引导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聚焦国家重大技术需求,解决制约我国产业安全的关键技术瓶颈。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动态信息采集与管理。

六、探索构建金融支持高水平科技创新体系

在具备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探索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政策,促进政、产、银、资深度合作。全面推进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建立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湾区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深化合作,以创新金融产品和完善服务模式为重点,引导金融资本向科技企业集聚。加快建设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库,对高成长性科技初创企业提供全方位资源对接和辅导培训,打造科技企业上市发展服务通道。办好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效聚合领军企业、投资机构、商业银行及政府部门等各类主体支持科技初创企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双创”服务品牌。

七、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水平

加强对国家高新区开放创新的指导和支持,努力将国家高新区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高地。扎实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园区合作,引导和鼓励国家高新区与海外科技园区建立联系,促进双方在技术、项目、人才等方面务实合作。深化对海外科技园区发展的研究,积极推动中外科技园区间创新对话和政策交流。进一步加强国际创新创业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开展项目对接、组织培训辅导等方式,广泛链接和汇聚全球高端创新创业资源,构建创新创业领域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跨境技术转移合作,积极推动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与香港、澳门的科技创新创业和产业对接交流。

八、着力加强战略政策研究及决策支撑

认真开展“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发展研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研究、科技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研究等,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部党组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撑。完善火炬创新调查工作制度,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国家高新区等统计监测,及时有效汇集科技创新创业数据。扎实推进国家科技创新创业数据中心建设,打造全国规模最大、质量较高的科技企业数据平台,为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做好数据分析支撑。进一步完善博士后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优势,高水平开展战略及政策研究。

九、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运用监督“四种形态”,坚持纠正“四风”永不止步,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扎实推进以案促改,紧盯火炬业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火炬业务承担单位和中心内部监督,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保障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和科技部党组部署的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评价”相独立原则,加快推进中心重点业务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优化重塑,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专业化机构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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