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现将《支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3月29日   支持商务领…

各市商务局:

现将《支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3月29日

 

支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实现快速增长,根据《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支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

一、提升开发区承载力,强力搭建发展平台

1.持续推动“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开展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改革试点,大力开展“熟地”招商,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比例达到80%以上;完善代办服务制度,推行全程领办代办,进一步细化代办事项清单、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做好项目的全流程服务和全要素保障,把缩短审批时间、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等工作要求,落实到三项改革的各环节和全过程,最大限度发挥三项改革的协同效应。

2.滚动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三个一批”活动,持续掀起项目建设热潮。开展“四比四看”活动,持续抓好项目签约、开工、投产、达效,强化产出,提高开发区亩产水平,不断提升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的比重。

3.立足战略谋划项目。对照国家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意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对接工作,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和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完善项目库管理机制,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实行项目储备清单化动态化管理,推动项目落地落实。

4.加大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强化项目调度,跟踪项目进展,围绕新建重点转型项目,聚焦签约未落地、开工又停工、投产未达效等困扰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入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研究制定开发区“三个一批”及提质增效工作机制。

5.加强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每季度召开一次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聚焦开发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深入分析、科学研判、精准施策。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开发区重点工作,具体研究解决开发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按月通报开发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发挥激励作用。

二、强化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增强发展动力

6.强化产业链招商。聚焦“六新”产业,立足于现有基础,明确产业发展和招引目标,以引进和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等企业为重点,有效推进产业链招商。继续完善《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图谱》,围绕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链主制招商、以商招商,结合我省产业链上下游情况,瞄准目标地区龙头、上市领军企业,着力引进一批产业链长、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和专精尖配套项目。大力开展长板招商、主题招商、委托招商。

7.开展重点展会品牌招商。依托“2022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消博会、进博会、服贸会、投洽会、工博会、丝博会、西洽会、兰洽会、西博会、制博会等大型展会平台,聚焦展会展览客商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力度。借助大会平台发布招商信息,获取产业尖端技术信息,充分开展合作交流对接,吸引世界知名企业、高科技产业企业来晋投资。举办“线上招商会”“项目推介直播”“线上对接”等多元化线上招商活动。每年10月份举办“山西商会及招商引资推介大会”,邀请山西异地商会及异地山西商会重点会员企业参会,开展山西营商环境及重点招商项目宣传推广活动。

8.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政策。出台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支持已落地企业以商招商引进上下游企业,引荐企业可享受最高1000万元引荐奖励。对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消费体验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等,按规模分档给予开办补助。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来我省注册经营的,自运营年度起根据贡献给予一定奖励。

9.保护招商引资项目主体权益。贯彻落实好《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保护外来投资促进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投资主体做大做强。建立省、市、县外来投资促进议事协调机制,落实《山西省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企业涉法维权问题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协调和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涉法维权问题,督导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向外来投资者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对于政策兑现不及时不到位问题进行协调推进。

10.发挥行业协会招商作用。鼓励各级政府聘请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作为“招商顾问”,允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协会商会给予专项资金奖励。政府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推介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可委托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承办。

三、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提升流通发展功能

11.培育一批乡村e镇。依托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布局培育一批乡村e镇,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乡村e镇商业带头人,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完善电商基础配套设施。围绕乡村e镇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定位,进一步加强平台承载,推动产业、主体、电商等要素科学聚集,形成“产业+电商+配套”的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100个乡村e镇,每个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贴,实现市场主体提质扩容,产业发展突出鲜明,网络零售明显增长,服务功能优化完善,体制机制高效灵活。

12.创新发展县域商业体系。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一批县城商贸综合体、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全省县乡村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互通更加顺畅,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村村有便利店的格局。

13.打造夜间经济生活集聚区。开展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活动,在全省选择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夜间经济试点,推动建设一批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特色商业街、步行街区积极开展夜间经营,对年度营业额和安排就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吸引一批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等中小企业入驻,发挥商业特色街和步行街的集聚效应,提升城市烟火气。

14.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直播等新业态发展,引导企业利用微信小程序、手机客户端等数字化手段积极发展线上业务,开展“直播带货”,促进模式业态创新,带动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创建活动,对成功创建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新纳入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的省内电商企业按照销售业绩阶梯性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5.实施老字号传承振兴工程。加大老字号企业认定工作,重点将我省白酒、陈醋、中医药、工艺品等优质、特色企业纳入老字号企业。鼓励对在管理制度创新、研发产品创新、经营模式创新、产权改革创新、品牌影响创新等方面开展传承振兴取得成效的老字号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16.促进住宿餐饮家政企业发展。鼓励品牌住宿、餐饮、家政企业在社区增设家政服务网点,在社区、街区、园区、景区增设住宿、餐饮经营网点,在城市商业综合体、美食旅游路线、农家乐等增设网点,鼓励餐饮企业建立中央厨房,择优给予资金支持。新增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7.推进会展业转型升级。按照“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产业化”发展方向,引进培育高端展会项目,支持“云展览”项目;培育壮大一批服务水平高、专业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会展企业和特色会展企业;鼓励会展场馆、各商协会、企业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知名行业协会的专业认证。对独立法人会展企业在其注册成立后的三年(含)以上,企业会展主营业务收入经统计部门确认达到入库纳统标准1000万元以上的年度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创优外贸外资环境,持续激发发展活力

18.发展外贸新业态打造跨境电商园区。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利用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优势,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吸引跨境电商知名平台、企业入园设点。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各类主体综合运用多种投融资方式参与海外仓建设,带动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认定支持一批省级跨境电商园区和企业。

19.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坚持培养本土企业和引进省外企业相结合,支持开发区、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对接引进沿海开放地区全流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来晋设立公司开展业务。

20.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对于被国家认定为文化出口、中医药服务出口等专业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及服务贸易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加大对重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年度服务进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21.加大吸引外资力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制造业、金融、基础设施、商贸流通及农业领域扩大开放,优化外商投资产业导向,积极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落实《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实施办法》《山西省鼓励外商直接投资资金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完善外资企业跟踪服务机制,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政企交流圆桌对话会,开展外资企业大拜访、政银企交流对接活动等,提升外资促进和服务水平。

22.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宣传、推广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单一窗口”应用率,确保“十四五”期间主要业务应用率持续保持100%。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特色版建设,拓展地方特色功能应用,完善“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功能,推进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等“一口受理”。建设口岸物流、口岸数据、口岸金融等特色服务应用平台,为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23.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全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工作协同,广泛开展调研,统筹做好政策制定和落实工作。各市要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政策落地见效。

24.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举措,帮助商务领域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积极宣传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培育的路径、方法和成效,注重典型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5.强化政策落实督办考核。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和跟踪调度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年度计划未完成的进行通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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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西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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