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做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年度检查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对经我市申报推荐入选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对象进行2021年度工作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贵州省第四批和第五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2人)
湛正刚(贵州省第四批十层次人才)
梁松苗(贵州省第五批百层次人才)
(二)贵州省第五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千”层次人才)(13人)
李登赴 贵阳市畜牧站高级畜牧师
杨文佳 贵阳学院教研室主任(农业领域副教授)
杨 丹 贵阳学院生态教研室主任(环境生态工程)
严 伟 贵阳学院教师(材料学副教授)
赵远英 贵阳学院教师(应用统计副教授)
吴文能 贵阳学院教师(植物保护副教授)
刘 渊 贵阳学院教师(材料学副教授)
王方平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机电技术系副主任兼装备制造分院副院长
郑 强 贵州东方世纪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赵筑雨 贵州黔驰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文仲 贵州黔驰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涂著刚 贵阳高新数通信息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茂陈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签订的培养合同,由入选对象所在单位对其年度工作、业绩情况以及个人综合素质进行检查。包括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由入选对象填写年度工作检查备案表,报所在单位提出年度工作检查意见,明确提出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给予合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的;出国出境未经组织同意逾期不归的。
三、检查结果报送方式
(一)“十”、“百”层次人才检查备案表。请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做好贵州省第四批和第五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2021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于5月13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外专处(科技人才处)并同步报送一份至贵阳市科技局备案。(第五批次请单独将收款依据反馈至市科技局)
(二)“千”层次人才检查备案及收款依据。请于4月29日前将《贵阳市入选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年度检查备案表》及《收款依据》反馈至贵阳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检查结果为合格的,将继续给予培养经费进行培养;年度检查评定为不合格的,将不予拨付2022年度培养经费。
四、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对培养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认真检查,若所在单位检查不严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作为不诚信单位列入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管理。
(二)请各单位根据检查结果报送方式将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送至贵阳市科技局外专处(科技人才处)。
联系人:朱嘉霖
联系电话:0851-87989108
材料报送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贵阳市人民政府4楼A439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处(科技人才处)。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做好贵州省第四批和第五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2021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pdf
3.贵阳市入选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年度检查备案表.doc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