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7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第三批及补充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名单及奖补金额予以公示(附件2)。公示期从2022年4月8日起至2022年4月14日止。公示结束后,各区、县(市)科技部门按相关程序拨付。
一、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所在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如有异议,请于4月14日前,将异议材料以电子件形式(签字盖章)报送至kjj3469@163.com。
二、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处
李博 82363450、15245100515
杨萌 82363570、18646642170
2.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法规处
马云峰 82363470、13100970875
3.奖补资金发放咨询:各区、县(市)工信科技局(附件3)
附件: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7号).pdf
2.2021年哈尔滨第二批、第三批及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明细表220406.xlsx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