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确保我市农产品供应充足、运输顺畅、价格平稳,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消费,维护社会秩序,在总结前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制定并印发了《新冠疫情期间天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保供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从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快速启动保障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发挥农批市场封管区域保供作用、加强舆情处置和宣传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七个方面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在新冠疫情期间开展保供工作提出了工作指引、具体措施及相关要求。《导则》明确各区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应急检测、生产调运、终端销售等工作;要求各区在疫情发生后快速启动保障机制,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作用,组织产销对接和运输保供,加强菜市场等零售终端服务,加快补货,丰富品类,确保供应充足;要求各市场要严格按照《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应急处理和冷链食品各项要求。《导则》还重点总结了各区在封管控区域内生活必需品终端配送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有效指导各区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商超等骨干流通企业保供作用,组建好疫情期间的生活物资“配送网”,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
天津市商务局印发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保供工作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