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落实2020年度《哈尔滨市中外联合技术创新中心管理与实施细则》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1日-4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资助企业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所在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1.对公示企业提出异议:法规处
马云峰 82363470、13100970875
邮箱:kjj3469@163.com
2.业务咨询:国际合作与外国专家处
尹聪慧 82363480、18846819179
附件:1.2020年度落实中外联合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投资补助政策的公示名单.docx
2.2020年度落实中外联合技术创新中心引进外籍专家工作补助政策的公示名单.docx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