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各地区推动区域评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工信厅《关于申报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资环〔2022〕339号)文件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全市9个开发区申报区域评估财力补助资金。2022年,自治区本级安排区域评估以奖代补资金1.5亿元,其中50%为财力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开发区完成区域评估事项发生的支出),50%为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工作先进、绩效显著的开发区,由开发区所在地政府统筹使用)。
本次是针对区域评估财力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全区补助总规模为7500万元,补助金额根据各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和任务量确定。财力补助资金的申报对象为:截至4月2日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并已签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 节能审查10项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合同的开发区。
我市各开发区目前已开展了除节能评估以外的9项区域评估工作,并已全部签订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合同,签订合同金额累计7622万元,截止3月底已支付3370万元,全部符合申报条件。按照自治区申报文件要求,4月8日前我市已按所有区域评估事项的合同文本复印件、支付凭证复印件以及完成情况的佐证资料,装订成册并报送自治区。
按照自治区区域评估以奖代补资金相关要求,区域评估奖励资金将根据各开发区评估工作的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奖励,绩效考核对制度机制建立、区域评估完成情况及评估成果共享运用等情况进行打分,按评分结果进行奖励,其中优秀档次的每个开发区不超过250万元,良好档次的每个开发区不超过150万元,档次的每个开发区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待自治区正式通知后启动申报工作。
鄂尔多斯市积极组织各类开发区申报自治区区域评估“以奖代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