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要求,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郑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郑州市整车生产企业上报的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核查了申报车辆的推荐目录、运行(营)情况、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注册登记、申报数量、申报金额等相关信息,根据技术、财务专家核定结果,经研究,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原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郑州市工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6日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汽车装备办 67186253
市工信局直属机关纪委 6718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