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4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4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3大领域8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二)优先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一是申报主体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所属范围内;二是申报主体具备相应的数据管理能力;三是项目在推动开源框架和工具研发、关键技术突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36073-2018,简称DCMM)国家标准,申报主体数据管理能力为稳健级(三级)及以上的,不占用推荐指标数量。

(三)试点示范项目示范期为2年,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申报主体需于2022年5月4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二)报送材料。申报主体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后,于5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报送至我局。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包括可编辑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申报主体向我局报送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并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

(三)评审推荐。我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鼎中、吴天宇

电  话:88101176、17376738023

邮  箱:xxhrjfwyc@gxj.sz.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067室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2日

https://www.lr5.cn/2022/04/25/8579.html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深圳市政策

深圳市政策频道,专属于深圳市的政策发布与转载

为您推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未按承诺期限投入运力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通告(2024年10月)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未按承诺期限投入运力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通告(2024年10月)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2024年11月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运营里程的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2024年11月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运营里程的通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前海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前海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新增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 补贴品类和参与企业名单(第五批)的公示

关于新增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 补贴品类和参与企业名单(第五批)的公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