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精神,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决定共同举办2022年山东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与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2年5月21—28日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开展国家和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的政策宣传。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洋科技、航天科技、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二、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2022年山东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设在威海市,邀请有关省领导出席,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以及相关省直部门负责人、科学家、学生和社会各界代表出席。主场展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展示建党百年科技事业发展历程,重点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洋强省、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和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弘扬郭永怀为代表的科学家精神等内容。启动仪式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二)各市和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积极参与启动仪式的同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部门工作重点任务,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集成优势资源,举办各具特色的活动。
(三)有关部门及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活动。
(四)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和省科协将举办贯穿全年的一系列科普活动,包括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微视频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等。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办出特色。
(二)注重线上,加强宣传。各市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科技活动周。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周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市各部门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开展好省级系列科普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市、本部门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2022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照片、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于6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引智处。
联系人:牛津 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0531-51751521
董兆选 省科技厅引智处 0531-51751193
电子邮箱:skjtyzc@shandong.cn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