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商贸流通绿色转型,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72号)和《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0〕1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政策支持,深化创建成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规划、标准、资金分配等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绿色商场创建长效机制。要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加大节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塑料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扩大节能产品及绿色产品销售,促进绿色消费。要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供应商管理,引导上游企业采用绿色设计,实施绿色制造,不断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
二、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创建流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绿色商场创建纳入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结合本地零售业发展现状,积极引导商业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且运营满3年的大型商场参加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创建流程,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创建目标顺利完成。要通过组织培训和交流,指导购物中心、百货店、仓储会员店等零售企业对照《绿色商场》(GB/T 38849-2020)国家标准,按照《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试行)》开展对标检查和整改,完善和细化绿色商场创建举措,有序推进创建工作。省级绿色商场创建单位申报国家级绿色商场,将优先安排评审。
三、加强成效分析,落实动态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绿色流通发展成效分析,重点监测绿色商场在改造节能设施设备、健全绿色管理制度、优化绿色服务体系、促进绿色低碳消费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要指导国家级绿色商场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登录“绿色流通服务”系统(zszy.mofcom.gov.cn),填报运营管理、节能减排、绿色宣传等方面的数据,加强跟踪问效,开展效果评估。对2016-2022年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绿色商场,要按照“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原则,及时做出调整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四、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总结2016年以来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以及绿色商场在促进节能降碳、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编制典型案例(参考模板见附件1、2),不断总结创建经验做法,提升创建能力和水平。要推动落实商务领域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支持绿色商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举办以绿色消费为主题的展览展示、公益宣传和优惠促销等活动,促进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应用。要指导绿色商场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点,开展节能节电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塑料减量使用、反对食品浪费等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绿色商场创建相关材料请登录邮箱LSjiangsu@126.com(密码:Ls123456)下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企业编写创建自评报告(一式一份),于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初审并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要督促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及时登录“绿色流通服务”系统注册用户,上传创建自评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并在纸质材料报送前完成线上审核。各地创建工作总结、案例材料以及绿色商场创建单位动态调整结果,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任 鹏、夏 虹,电话:025-57710171、57710363,邮箱:renpeng@doc.js.gov.cn。
附件:1.地方案例材料参考模板
2.企业案例材料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