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2〕37号),现将沈阳市拟申报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进行清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电话反馈。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日。
监督电话:024-22899009
附件1:2018年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附件2:2019年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附件3:2020年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附件1: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
附件2: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
附件3: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