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首次新入库“四上”企业奖励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奖励方案》)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次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工作。经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2021年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22年4月24日-4月28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向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发展处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589554邮箱:syjxwzdc@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1413
附件:2021年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表
附件:2021年首次上规入库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表.xlsx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