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依据《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沈工信发〔2019〕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工信局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管理办法》(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9日;
三、申报材料
依据申报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编写《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上年度审计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
将以上材料的pdf格式文件(含证明材料等附件),和可编辑格式文件(不含以上附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下面联系邮箱。初审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方式:佟盛,22720452,sysjxwkjc@126.com。
地址: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A座502办公室
附件:1.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2.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工信发〔2019〕96号).pdf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