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工信发〔2022〕27号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财政部工…

沈工信〔202227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和《关于做好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财建函〔2022〕27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在我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择优遴选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共同组织第三批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但未获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2.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3.同时满足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要求。

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按要求报送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1);

2.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2);

3.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见附件1-3);

4.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项目实施方案(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纲见附件1-4);

5.佐证材料(含目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2019、2020、2021年度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报告附注中对研发投入的说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认定材料,研发投入明细表及相关合同发票复印件等;

(3)企业主要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一览表(见附件1-5),实际应用的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4)企业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证明(如有);

(5)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证明(如有);

(6)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如有);

(7)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9)运用ERP、MES、CRM等信息化系统的图文说明(如有);

(10)企业上市计划证明材料(如有);

(11)真实性声明(见附件1-6,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2)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本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自主申报。本着自主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进行填报。同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区级推荐。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并正式行文出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

3.市级推荐。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区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确定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并正式行文出具审核意见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联合审核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推荐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国家的第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并组织拟推荐企业编制《辽宁省第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版),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信部、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纪律。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落实申报责任,做好相关材料的初核和留存备查。要加强申报工作管理,在受理申报申请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前提条件。

2.强化产业导向,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认真梳理企业申报材料,加强初审力度,确保推荐企业符合申报条件。重点推荐工业“五基”“两个强国”建设重点领域,关键领域产业链条重点方向,且技术水平先进的企业,对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性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企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

3.加强工作衔接,做好服务指导。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同时对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更名的“小巨人”企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171)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满足简单更名条件和要求的按程序推荐。

4.建立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成效。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做好定期跟踪指导、现场督促、服务满意度测评、监督管理。要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完善数据监测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企业目标指标完成及实施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困难问题。

5.按时报送材料,强化工作实效。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文件形式出具的审核意见,连同企业申书(附件1一式份)《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情况汇总表》(附件2-4,一式二份,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目标表(附件1-2、1-3,一式四份)纸质件报送我局,企业申请书PDF版、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目标表、附件2-4电子表格等以邮件方式同步报送。

线上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9日至15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务必保证线上填报数据、汇总表等电子表格数据、纸质版材料三部分内容完全一致。

六、其他要求

请同时随文报送本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体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总体情况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数量、类型、行业分布等情况。

2.已纳入前两批财政奖补范围的小巨人企业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身成长及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有关进展情况,支撑产业链供应链、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领域“补短板”、主导产品填补国内国际空白取得的实际成效等。

联系人:民营经济发展处 何博   联系电话:18624415455  

邮箱地址:syjxwzdc@163.com

 

附件:1.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3.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4.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情况汇总表

5.《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171号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0日

 

附件1

 

 

辽宁省第批重点小巨人企业

 

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填报说明

 

一、企业申报表第一至第三部分由申请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申报企业填写主导产品时应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

四、申报企业须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请条件,提供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须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1

辽宁省第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
联系人 手机号
二、相关指标
重要指标 2019 2020 2021
营业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净利润(万元)
净利润增长率(%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资产负债率(%
实缴税金(万元)
研发经费总额(万元)
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三、经营管理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可多选) 研发设计CAX   生产制造CAM     经营管理ERP/OA    
运维服务CRM   供应链管理SRM   其他(请说明)
产品生产执行标准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标准全称
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请说明)

四、关键领域

(关键领域涉及内容详见下页)

所处产业链 具体方向 情况简介(不多于100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注:属于关键领域产业链条重点方向的企业,按照6个链填写“四、关键领域”内容;不属于关键领域产业链条重点方向的企业,仅按照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的说明填写100字情况简介。

关键领域产业链条重点方向

 

1.集成电路产业链,聚焦28nm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方向。

2.5G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聚焦关键网络设备、关键仪器仪表、工业互联网、基础软件方向。

3.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产业链,聚焦传染病防治药物应急攻关能力和高端医疗装备研发方向。

4.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聚焦电驱动系统、智能网联汽车总成、自动驾驶基础平台方向。

5.农业机械产业链,聚焦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大型高速耕整地机械、智能节种播种机械方向。

6.工业母机产业链,聚焦高端工业母机方向。

附件1-2
辽宁省第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盖章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从业人数(人)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规模 中型      小型     微型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出台新的划型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企业类型 国有    民营   合资外资
所属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2位码 具体细分领域
名称
编码: 名称:
主导产品类别 (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对应的第四级或第五级产品类别名称,并填写对应的8位或10位数字代码。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如是新产品请标明) 主导产品名称
编码: 名称:
是否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是如是,具体属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关键基础材料   先进基础工艺   产业技术基础
是否填补国内或国际空白
填补国内空白 填补国际空白具体领域及技术先进性说明:请详细说明,可另附页
是否关键领域
补短板

是,具体领域和环节:请详细说明,可另附页
企业简介
(不超过5000字,可另附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企业主营业务,所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包括:主导产品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哪些关键环节;为行业龙头或大企业配套、协同创新情况;参与制定产品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情况;近3年主导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比情况等。
三、企业创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发经费的保障情况,创新团队情况等。

注:1.“企业名称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名称一致。对于已在工商完成更名的小巨人企业,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满足简单更名条件和要求的,可以照常申报。对于此类申报企业,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简单更名工作程序,单独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报送企业简单更名材料。如经审核企业不满足简单更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支持资格。

2.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企业填报信息,所有填报信息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3.部分请组织企业详细填写。

附件1-3
辽宁省第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组织具体企业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专业化
程度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数量(个)(如UL,CSA,ETL,GS
创新能力 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近2连续4%以上)(需上传佐证材料)
专职研发人员占总人数比重(%
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数量(个)(需上传佐证材料)
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请填写国家级、省部级、其他、无研发机构(需上传佐证材料)
主持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需上传佐证材料)
主持制(修)订行业标准((需上传佐证材料)
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需上传佐证材料)
获得主营业务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数量(项)(需上传佐证材料)
经营管理
(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数量(项)(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
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 /□ /□ /□
运用ERPMESCRM等信息化系统 /□ /□ /□
成长性 有上市计划(请写明: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需上传佐证材料)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无需填写 无需填写
近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 无需填写 无需填写
资金拟使用方向(请至少勾选一项)

 

□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 具体为:
□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具体为:
□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 具体为:
□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具体为:
企业创新发展的预期目标 拟在哪些领域、哪些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分年度预期目标及成效 实施期满一年(300字以内):

实施期满两年(300字以内):

注:1.所有指标均需填报,企业需如实客观填写。目标设置和完成情况属于评审考查因素,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2.请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企业填报信息,所有填报信息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3.第三批第一年的实施期起始时间为资金下达之日。本次申报材料中的实施期初始值2021年末数据填写。实施期满一年目标2022年末目标数据填写,实施期满两年目标2023年末目标数据填写。    4.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为近三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近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为近三年每年利润总额增长率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5.资金使用目标应可量化可考核,并与资金使用方向对应,该目标是否实现为实施期满绩效考核一票否决项。

6.如某项指标没有,填“0”

7.每家企业的材料(附件1-2、附件1-3)需单独装订成册再单独报送三份(请勿与实施方案或其他企业材料统一装订)。

附件1-4

 

辽宁省第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项目实施方案

(提纲)

 

一、企业现状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企业主营业务,所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包括:主导产品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导产品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等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哪些关键环节;为行业龙头或大企业配套、协同创新情况;参与制定产品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情况;近3年主导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比情况等。

(三)企业创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发经费的保障情况,创新团队情况等。

二、具体实施计划

围绕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开展实施计划: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锻长板;二是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另外,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一)主要内容。围绕《辽宁省第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中制订的各项发展目标,编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资金、人员、研发、设备购置、软件研发购置等)。如:企业在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或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具体任务分解、分项实施内容(工艺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土建工程)和建设规模等。

(二)目标和绩效。如:企业在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或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预期目标、创新点和取得成效等,要分年度制订,以2021年为实施初始值,分别设定实施期满1年、实施期满2年目标及有关情况,含定性和定量描述。

(三)实施进度计划(实施期满1年、实施期满2年)。

附件1-5

 

企业知识产权一览表

序号 类别 知识产权名称 知识产权编号 授权公告日
1 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
3

 

附件1-6

 

真实性声明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二、本单位递交的附件材料事实存在,真实、可靠。

三、本单位将按照实施方案内容进行实施,完成《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中各项发展目标。

四、近三年来在财务、税收、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禁止申报专项资金的行为。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名称一致)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批次 所属行业(2位码及名称) 所处产业链 具体方向 该企业属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的说明

(不超过100字)

1
2
3
4
5
6
...
注: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大类行业,补充所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所属行业(2位码及名称)
    行业分类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201709/t20170929_1539288.html);2.“该企业属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的说明”按照附件1-1第“四、关键领域”的情况简介汇总

 


附件3

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地区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从业人数(人)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规模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具体细分领域名称 主导产品类别 主导产品名称 是否工业四基(是打“√”,否打“×”) 是否填空白(是打“√”,否打“×”) 是否关键领域补短板 企业简介
具体领域 是,具体领域和环节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关键基础材料 先进基础工艺 产业技术基础 填补国内空白 填补国际空白

 

附件4

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情况汇总表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地区 序号 企业名称 专业化程度 创新能力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数量(如UL,CSA,ETL,GS) 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近2年连续4%以上)(需上传佐证材料) 专职研发人员占总人数比重(%) 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数量(个)(需上传佐证材料) 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级别(请填写国家级、省部级、其他、无研发机构)(需上传佐证材料) 主持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项)(需上传佐证材料) 主持制(修)订行业标准(项)(需上传佐证材料) 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需上传佐证材料) 获得主营业务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数量(项)(需上传佐证材料)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辽宁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情况汇总表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地区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管理 成长性 资金拟使用方向(请至少勾选一项) 企业创新发展的预期目标
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数量(项)(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 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 运用ERP、MES、CRM等信息化系统 有上市计划(请写明: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需上传佐证材料)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近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 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 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 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拟在哪些领域、哪些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分年度预期目标及成效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300字以内):

实施期满两年(300字以内):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三批重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0409).doc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沈工信【2022】27号).pdf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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