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市级)的通知 福建省政策 2022年4月27日 11:07 阅读(718) 各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 各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1〕28号)等规定要求,现下达2022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__万元(具体见附件),该经费款列“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科目。 请按规定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单位,并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请各设区市有关单位根据绩效目标表,及时分解任务报省科技厅备案。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福建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下达安排表 2.2022年福建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 闽财教指〔2022〕12号附件1:2022年福建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下达安排表.xls 闽财教指〔2022〕12号附件2:2022年福建省科技创新专项绩效目标表.xls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标签: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