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福建省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市级)的通知 福建省政策 2022年4月29日 10:07 阅读(633)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46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46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__万元(具体见附件)。收入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绩效目标表,及时分解任务报省科技厅备案,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福建省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下达安排表 2.福建省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4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福建省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市级)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32号).docx 闽财教指〔2022〕号附件2:福建省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标签: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