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单位就业
户口在福州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渠道:登录“榕e社保卡”APP→“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我市企业(企业所得税留成在福州市的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申报渠道:1.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高层次人才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2.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985工程、211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学位证书需明确为工学博士、工学硕士或工学学士),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内到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出文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学士1倍,硕博士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申报渠道: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高层次人才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或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4.人才限价商品房
在我市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按市场价7折申请购买50-70㎡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
申报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APP申报,申报公告将公布在福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联系电话:0591-87119523。
2018年后引进落地到我市,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优秀博士,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特殊优秀人才,可申请租住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纳税属地政府各承担三分之一。
申报渠道:向主管部门或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非福州生源、在我市无自由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事业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可申请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未纳入“万人计划”的,给予六个月合计3000一次性租房补贴。
申报渠道:毕业生可按照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申请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未纳入“万人计划”的,由受理审核部门将毕业生申请信息转市人社部门,经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将3000元租房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n 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我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65%,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渠道:向常住地属地的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申报。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申报渠道:1.向常住地属地的县(市)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2.保险公司代为申报。
n 创业
申报对象: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福州市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
资助金额: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申报渠道: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高层次人才网上申报平台”→“创业项目申报”。
在我市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政府部门给予贴息支持。
申报渠道:1.电脑端: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https://www.fjjfypt.com/);2.移动端: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企业用户”。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创业地所在县(市)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渠道:向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在我市创业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申报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不含个体工商户),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企业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申报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示范园面向社会提供122个开放式工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香港、澳门、台湾全日制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生和毕业时间五年内的往届生以及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生可申请入驻,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
申报渠道: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591-83853061。
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办理渠道:创业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n 求职/人才储备
查询渠道:1.线上平台:(1)福州人社求职招聘平台https://zph.fzrsrc.com/(2)“榕e人才”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fzerc.com(3)手机“摇工作”APP等;
2.线下窗口: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的外地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三个月免费住宿。
申报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
凡属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工学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可进入人才储备,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一年内未就业每人每月760元生活补助。
申请渠道:1.网上申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EA9F3A7FCE86808666007403EB2F2E58&infoType=1),点击“我要申报”,按办事指南要求上传材料。2.现场办理: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层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1-83354217。
补贴对象:在榕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五类困难毕业生。
补贴金额:每人一次性2000元。
申请渠道:毕业生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进入“服务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1)“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线上双选会系列活动
2021年启动“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线上双选会系列活动,围绕“六个城、五大国际品牌”开展百万高薪岗位企业、明星企业直播带岗活动,为企业和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渠道。
(2)正月初十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每年正月假期、毕业生返校高峰前的正月初十,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这是我市举办的涵盖领域最广、参会单位最全、对接人才最多的招聘活动。
(3)“好年华 聚福州”校园引才活动
每年秋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领导带队,组织我市需要招聘高校毕业生的重点企事业单位,赴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省内外50所以上重点高校,举办校园巡回引才招聘活动。
(4)榕博汇
福州市委组织部倾力打造的招才引智平台,已连续举办四届,通过邀请知名高校毕业生到福州参观、考察、对接,让人才了解福州、选择福州、融入福州。目前该活动已成为福州市针对著名高校毕业生举办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服务最好的现场招聘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