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0451-82628342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451-8262802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0451-82628342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451-8262802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