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再次报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商建设〔2022〕95号)及《石家庄市商务局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公开组织申报、县(市)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定向省级增补推荐平山县参与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现予公示。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商务局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86689152
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86689477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22年5月5日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拟增补推荐有关县参与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