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省(中)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

各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省(中)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2年全省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主题

  (一)时间。

  202252128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宣传科技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为积极推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颁布实施20周年的《科普法》对于推动国家科普事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是一项系统引导、促进和保护全省科技创新的地方性法规,要广泛宣传条例,使各相关部门、各创新主体、广大科技工作者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用条例。开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等规划的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积极利用科普方式,聚焦“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科技支撑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办出特色。

  (二)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各地方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各地方要通过举办科技活动周启动式、科技创新和科普展、专题讲座、宣传科学家精神等系列活动,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科技创新取得的成就。各部门要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要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积极打造“永不落幕”的科技活动周。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地方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周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如届时疫情形势严峻,不适宜组织实体展览、线下活动,将推迟科技活动周举办时间,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再行组织。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积极参加科技部组织的“科学之夜”、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全国中小学生创·造活动”等重大示范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2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制度创新处:邹复勇、李昂

  联系电话:0242398341802423983428(传真)

  邮    箱:lnkjtfgc@163.com

  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彭姗珊:

  联系电话:02423128342(传真)

  省科协科普部董丽敏:

  联系电话:02423853078(传真)

 

  附件:2022年辽宁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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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辽宁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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