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推荐等工作,按照《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1〕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一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推荐等工作,按照《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1〕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包括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和人才类项目)。在本年度已申报2项及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应根据科研团队实力和科研条件保障能力,集中优势力量选择1项,并向项目主管处室说明情况,同时,其他类项目申请主动撤回。

二、各推荐单位和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科研力量,形成优势团队,制定合理研究方案,不得简单拆分团队,分散力量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多次推荐同一负责人申报2022年不同类别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相近的项目重复、多头申报。

三、省科技厅将对以上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规定要求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省科技厅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