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现就2020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在我省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7年1月1日以后回国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或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重点
聚焦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围绕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科技创新高地和谋划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发挥积极作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予以适当倾斜。
四、推荐指标
今年继续对高校院所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浙江大学申报数量不超过10项,省重点建设高校、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不超过3项,其他高校院所不超过2项。地市推荐人选中,企业人才不少于50%。
五、工作程序
(一)申报者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gccrc.zjhrss.gov.cn),注册个人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经全信息公示后上传单位审核意见,按人事隶属关系上报;
(二)各市、省直和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按照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审核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在线报送至省人力社保厅;
(三)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四)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六、申报材料
(一)各市、省直和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综合报告(签署审查意见,注明联系部门、人员和电话)1份,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可通过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直接导出;
(三)综合报告扫描件、一览表电子稿通过“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遴选/在线办理”报送。
联系人: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 蒋恒依;
联系电话:0571—87056473;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310025。
2.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docx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