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的通告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予以…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好中选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擅自变更批准事项。

如发现有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欢迎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991—368975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附件: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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