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新函〔2022〕1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须具备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格。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系统模块尚待开发,本年度认定申报工作采取纸质申报。
3.申报企业于6月16日前报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省厅通知附件1)或《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省厅通知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需胶装)到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4.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出具书面推荐函,于7月1日前将推荐函连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各1份(省厅通知附件3)以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时将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fz87807955@163.com。
5.其它事项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高新处 83363411 83350719
2.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87807955
行政服务中心收件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市科技局
附件:
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新函〔2022〕16号)
2.窗口收件信息汇总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