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哈政规〔2022〕5号),支持科技企业应对疫情影响,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持续开展创新活动,市科技局现启动对科技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25条:给予高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以来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条件
1.企业须为2022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应复审高企须在提报复审材料后申请贴息)。
2.企业已按要求履行统计义务。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火炬调查、发展年报统计填报义务,其中规上企业填报完成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年报。
3.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查询无诚信问题。
(二)贷款条件
1.贷款资金应为商业银行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开展新产品开发及产能提升等科技创新活动。
2.贷款须为企业2021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并已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
3.每户企业可申报多笔贷款,已获得市财政贴息的贷款不重复贴息。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企业贷款贴息申请书;
2.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及还本付息的单据及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等。
四、申报流程
申请贴息企业在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xt.harbin.gov.cn/)注册登录,进入科技企业贷款贴息申报系统,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五、申报时间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分批拨付,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7:00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行,联系电话:82363550
附件:1科技企业贷款贴息申请书.docx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