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印发《普陀区助企纾困“靠普贷”融资支持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SY310107202200634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6日 发文字号:普金融办规范〔2022〕1号 发布日期:2022年0…

索引号:SY310107202200634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6日
发文字号:普金融办规范〔2022〕1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8日
公开主体: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各委办局、街道镇、重点地区:

《普陀区助企纾困“靠普贷”融资支持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普陀区助企纾困“靠普贷”融资支持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金融支持举措的通知》的相关政策内容,进一步落实《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中涉及企业融资的若干财政金融举措,全力帮助本区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共度难关、加快复工复产,结合普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支持范围

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信用记录良好,聚焦防疫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群众生活必需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以及本区重点产业(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企业。国家明令调控的行业除外。

二、支持措施

(一)设立“靠普贷”专项融资额度

联合辖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100亿元的“普陀区助企纾困专项融资贷款”(以下简称“靠普贷”)额度。

鼓励辖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总分行机构申请“靠普贷”额度,按照本办法标准对本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授信金额经报批后,视疫情及复工复产实际情况,可统筹计入额度。

1、起止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业新增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包含无还本续贷),且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的,计入额度。

2、融资限额

原则上单一企业可累计计入额度的授信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

3、利率期限

“靠普贷”发放利率为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30个基点,贷款期限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最高不超过一年。

(二)给予贴息支持

对在额度内发放的贷款,在贷款到期按期还本付息后,由区财政局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给予20%的利息补贴,补贴期最高不超过6个月。

三、附则

(一)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上海市颁布新政策,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区金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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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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