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一批项目答辩评审的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度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甬科资笺〔20…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度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甬科资笺〔2022〕44号)要求,为加快项目评审立项进程,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兹定于6月上旬分批次组织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视频答辩方式

我局设立腾讯视频会议主会场,项目评审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通过连线进入主会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以项目申报管理账户为准)组织所推荐项目申报单位人员在其指定地点设立的分会场进行视频答辩。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1.提前准备至少两套包括摄像头和麦克风的视频答辩设备,其中一套作为应急备用;电脑应安装office2016或高级版本;5月25日前将《视频答辩分会场联络员回执》(附件1)报送我局。

2.根据我局提供的测试密码进入指定腾讯会议室进行测试,开展视频会议影像、语音、PPT播放等功能操作;如有必要,也可以组织专人到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四楼评审室进行预演,熟悉系统操作步骤。

3.负责项目申报单位答辩PPT材料播放测试、答辩时间通知、答辩人员身份核实和签到等工作。答辩结束后1周内,将《视频答辩分会场答辩人员身份登记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局。

4.项目申报单位答辩人未在规定时间进入视频答辩会议室,视为主动放弃答辩,我局不再另行安排。

(二)项目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答辩人应为项目申报书明确的前3位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原则上应在分会场集中参加答辩,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

2.对于项目前3位技术负责人属于宁波大市范围外、无法到分会场集中参加答辩的,应提前3天向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答辩时,接入视频会议的用户名必须设置为实名(申报单位+姓名);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后一并向我局提交《市外视频答辩人申请汇总表》(附件3)。

3.每个项目汇报时间8分钟,专家提问时间7分钟,合计15分钟。答辩人应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针对性回答专家提问;15分钟一到,答辩人将自动退出视频答辩会议室。

4.答辩人可以制作PPT用于项目介绍,也可以用文字稿或口头表述直接介绍,具体方式不作硬性要求。采用PPT介绍的,建议将显示比例设置成16:9。

三、答辩日期安排

第1批:6月4日-5日

第2批:6月9日-10日

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视频答辩会议室另行通知。

四、其它须知

1.答辩人制作的PPT汇报材料如插入音频、视频,共享屏幕时,应勾选“同时共享电脑声音”的选项。

2.因网络讯号、电脑配置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影响项目答辩的,我局不予负责,不再另行安排。

联系人:信息院  周  琳   87815614

资诚处  陈志伟   89292202

附件1.视频答辩分会场联络员回执.docx

附件2.视频答辩分会场答辩人员身份登记汇总表.docx

附件3.市外视频答辩人申请汇总表.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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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波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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