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候选单位及取消称号单位公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2021年市区协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关[2021]82号)的要求,市人力…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2021年市区协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关[2021]82号)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了2021年“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创建工作以及“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复审工作,按照创建标准,拟授予528家企业“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拟取消90家企业“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现将创建标准、拟授予称号企业名单以及拟取消称号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6月8日起至6月14日

  联系电话:021-23110217(工作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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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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