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2〕44号)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全市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我委研究制订了《上海市电力供应资源保障和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按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彦臣 18918211881
李轶立 18621551352 63584462(传真)
附件:《上海市电力供应资源保障和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