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标最高水平、最高标准,加快推进建设成都自贸试验区”的总体要求,我局拟开展成都自贸试验区5周年改革成果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及时总结改革创新工作经验和成果,深化改革成效。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结合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等中央、省、市相关战略部署,开展成都自贸试验区5周年改革成果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按照“边复制借鉴、边评估推广、边探索创新”的工作思路,从多个维度综合评估成都自贸试验区五年来的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改革创新工作经验和成果,监督改革落实成果,精准定位问题,深化改革成效,探索未来改进的方向和路径,并汇编形成相关评估报告。
二、服务内容
(一)围绕项目需求,组建金融、税收、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对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各项任务完成进度及自贸试验区改革成效的真实反馈;
(二)全面总结成都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建设成效,对比其他自贸试验区,梳理成都亮点,发现问题、剖析问题;
(三)围绕公园城市示范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中央、省、市相关战略部署,分析研究提出成都自贸试验区未来改进的方向和路径;对比对标国内国际,为成都自贸试验区的下一步建设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三、服务时间
在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来源为成都市商务局2022年部门专项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付款: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拨付70%,整个项目完结验收后拨付30%。
五、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局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 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七、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市商务局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701会议室)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八、比选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文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联 系 人:陈刚
联系电话:61883740
附件:比选要求文件
成都市商务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