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 号)、《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皖经信装备函〔2021〕126号)要求,现将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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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xlsx
关于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