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22〕7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编制的《甘肃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为加快建设“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补齐现代流通体系短板弱项,发挥区域优势、产业优势、政策优势,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加快建设现代流通统一大市场,发展现代商贸流通和现代物流两大体系,强化交通运输、金融和信用三方面支撑,形成“一市场、两体系、三支撑”总体发展框架,为甘肃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补齐短板、增强弱项。完善市场体制机制、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升级传统商贸转型、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增强外贸发展动能,推动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流通网络布局、提升货运承载能力、提高应急和冷链等物流服务水平,推动物流体系建设。增强交通流通承载能力、化解流通领域融资难问题、提升信用信息应用水平,强化交通、金融、信用对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
强化优势、突出特色。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增强区位通道优势,做大做强物流枢纽,加快建设“通道+枢纽+网络”物流网络。以优势工业品、特色农产品“老字号”为载体,提升特色优势产品知名度,强化产业促物流、物流带产业功效,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
促进创新、保障安全。加强数字赋能现代流通,大力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关联领域协同创新、跨界融合,加大流通全链条节能减排力度。加强现代流通应急保供能力建设,增强流通体系安全风险管控和抗冲击能力,充分发挥对保障基本民生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作用。
灵活机制、提高效能。以成本、效率、质量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深化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现代流通规范有序发展。促进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等融合联动,统筹推进流通省内外顺畅衔接、跨区域高效运转、城乡融合发展,提升流通环节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区位通道优势和特色、优势产品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商贸、物流设施更加完善,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流通业态模式更加丰富多元,流通市场主体更具活力,交通承载能力和金融信用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流通成本持续下降、效率明显提高,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显著提升。
二、加快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步伐
着眼于发挥市场在流通领域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打造甘肃特色的流通软环境、硬实力,构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大市场。
(一)提高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和配置能力。
1.深化流通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推动大型流通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形成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流通领域市场交易,按市场化原则提供融资、担保、保险等综合服务。完善流通领域数据资源确权、交易、应用等规则,建立健全流通数据资源采集、传输、链接等规则,加快培育流通数据交易平台,健全数据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数据资源合规交易、安全高效利用。完善流通领域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鉴定、评估、定价与交易机制,促进更多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甘肃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后文不再一一表述)
2.提高重要资源市场化配置能力。推进全省性能源、粮食、矿石等资源性产品交易平台建设,稳步扩大上市交易品种范围。积极参与全国性交易平台建设和交易,依托平台交易提高优势工业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支持培育资源整合能力强、经营网络覆盖广的大型外贸企业,提高进口大宗商品集中采购水平,提升集采对省内发展的带动力。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市场主体,提高利用期货配置市场资源的能力,推动优势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等领域期货产品加大交易品种和交易量,积极探索期现联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国际期货市场增强配置市场资源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
3.发挥规则和标准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省内市场主体对标国际、国内、省内、业内先进标准,提升流通环节发展水平。积极参与制修订流通规则和标准,完善商品命名、编码、计量等规则和规格、品级等标准。完善市场交易准则,严禁设定不合理结算方式、拖延付款期限等行为。推动流通领域国家、行业、团体、地方和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推动基础通用和产业共性物流技术标准优化升级,强化各种运输方式、各物流环节衔接。加大流通领域规则标准实施应用力度,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引导产业技术联盟率先推广,支持骨干核心企业示范引领。推动流通领域基础设施、载运工具、集装设备、票证单据、作业规范等标准相互衔接和应用,加强与生产领域规则标准对接。积极参与规则标准研究、互译、互认等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我省优势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引领,营造高水平经贸规则标准应用软环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二)完善流通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
1.优化流通领域商事服务。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的登记注册服务。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巩固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成果,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扩容提质。持续深化“一网通办”,积极开展“送照到家”便民服务活动。建立与公安、人社、税务、银行等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努力实现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档案管理平台,畅通市场主体档案数据存储传输、归集、交换渠道,打破数据孤岛,实现市场主体档案数据纵向贯通和横向共享,创造更加开放的政务环境,降低行政成本。(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2.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流通领域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查机制,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评估,或对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进行评估。第三方评估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政策制定机关依法依规做好第三方评估经费保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查处回应机制,坚决查处纠正涉及流通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密切关注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状况,依法查办平台经济领域重大典型垄断案件。加强流通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流通企业合规经营,着力维护流通领域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查处纠正流通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健全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积极广泛开展公平竞争执法宣传,强化流通领域经营者公平竞争意识,提升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社会影响力及群众参与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三、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完善商贸基础设施,打造优势产品品牌,做大做强特色产品,推进线上线下、内外贸融合创新,促进商贸流通提质降本增效,打造数字化、智慧化、开放型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一)健全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1.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网络。鼓励商品交易市场与实体商业、电商平台加强渠道对接,减少交易层级,畅通批零渠道网络。依托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探索建设“环空港消费功能区”,联动新区综保区,建设国际免税城,扩大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免税店业务范围。依托省内优势工业产品,加快建设区域性新型工业品专业市场,建设服务重点制造业集群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基地。以“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要展会为载体,支持创建大型贸易平台,探索发展展贸一体的商品交易市场。加快商品市场 5G 网络、智慧终端等数字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文旅厅)
2.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围绕融入全国骨干流通网络和内循环体系,以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区为重点,在已建成运营10个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力争到2025年实现农产品大型综合市场14个市州全覆盖,年交易量达到600亿元。着力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技术、加工配送、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疫情防控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形成枢纽型、战略型和企业集聚型的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加快推进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形成“以产促农、以城带乡、商产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推动落实《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大力改善市场经营环境,持续开展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3.完善城乡多层次商贸网络。鼓励支持基础条件好、消费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城市率先建设,改造商业基础设施,创新消费模式,引领集聚周边消费,培育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消费中心城市。突出差异化和互补性,实施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省级示范项目,建设改造一批集旅游观光、购物休闲、餐饮美食、文化演艺等多业态聚集的特色步行街,稳妥有序推进省级示范步行街创建,择优申创国家级示范街区。推动城市商业资源渠道下沉社区,充分发挥大型商品零售企业布局能力和资源带动作用,引导鼓励大型超市、社区便利店等品牌连锁企业向社区延伸,布局更多便民商业网点,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加快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等改造升级。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行政村新型网商(店)全面覆盖,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促进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实现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邮政管理局)
(二)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1.支持电子商务创新规范发展。积极推动垂直电商、社区社群电商、微商电商、直播电商、O2O等零售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培育电商同城配送新业态,培育自有品牌,通过电商与物流的深度融合,搭建电商同城配送平台体系,引导本土商贸流通企业参与电商同城配送运营,借势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逐步形成覆盖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及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商贸流通体系,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按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统一部署,强化提升全省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水平,方便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加快提升农产品网上销售水平,加大与阿里、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国内知名大平台合作力度,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各类节庆网购促销活动,打破地域空间限制、打通省内省外双循环通道,实现网络增销、带动农民增收、满足不同消费需求。推动公共消费、政府采购等与电商平台对接,形成引领商品研发创新和迭代发展的规模化订购定制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2.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商贸综合体、超市等生活服务业场所进行上云改造,支持大型商城和特色市场建设电子商务营销平台,探索发展“新批发+新零售”模式。探索发展智慧零售,创新开展无接触式购物、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推广应用智能化消费服务系统,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业设施,鼓励便利店创新开展“零售+”模式,支持便民商店增加快递外卖、社区配送等便民生活服务项目,提升智能化、品牌化水平。依托“智慧社区”建设,整合便民服务资源,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社区商贸、文化、休闲、健康等多场景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3.发掘商贸流通大数据应用价值。建设应用全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中小电商企业数字化创新运营能力。开展电子商务直播专项推进行动,推动直播电商主体做优做强,打造甘肃网红IP。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化平台等载体,加强流通大数据整合、分析与利用。强化政务领域流通大数据应用,开展流通发展态势监测分析和预警预判。引导电商平台、传统企业发挥流通数据优势,提升产销衔接水平,拓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服务,深度发掘消费潜力。推动流通大数据赋能生产环节,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决策支持,提升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
(三)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1.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对标国内行业头部企业和先进水平,强化流通技术创新、网络渠道拓展、制度规范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商贸流通企业。着眼培育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从传统商品批发、零售向上下游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转变,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和流通效率,增强对县域商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战略合作、资本运作等拓展经营网络,对接商品产地和消费市场,完善采购与分销渠道,培育资源配置和整合优势。打造外贸企业联盟升级版,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形成龙头企业引领有力、骨干企业支撑有力、中小企业充满活力的外贸主体格局。稳定联盟企业贸易份额,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单打冠军”型企业。注重服务贸易主体培育,培育一批服务贸易龙头企业,积极扶持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贸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
2.鼓励区域特色商贸企业做优做精。顺应全省农业生产布局,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升级改造一批产地专业市场。重点完善“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产业和花椒、百合、橄榄油等“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等特色产品产地市场功能,大力推进商产融合,完善展示体验式、交流互动式服务业态,提升价格形成、信息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等服务功能,提升特色产品市场影响力,挖掘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空间,培育具备区域特色、文化底蕴、发展潜能的商贸企业。支持各地立足优势产业,强化农产品品牌培育,进一步提升“甘味”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一批市县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构建“中华老字号”、“甘肃老字号”及“各地老字号”品牌保护传承创新发展长效机制,支持企业加快适应新消费方式,改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品牌价值。(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
3.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完善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扶持政策,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建立健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激发企业活力和创新力。鼓励中小微商贸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拓展经营领域和服务范围,培育独特竞争优势,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增强规则意识,加强商品质量管控,推动企业规范化发展。鼓励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引导降低中小微商贸企业进驻和服务费用,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采取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壮大外贸经营主体,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式发展,加快“小巨人”企业培育壮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
1.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聚焦资源整合、要素聚焦和内外联通、培育一批联通国内外、融合线上线下、对接国际的现代流通企业。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发挥内贸企业流通优势,涉足国际化经营,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外贸企业立足国内大规模市场,拓展市场渠道。依托内外贸联盟企业,推动内外贸联盟企业组团营销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培育贸易双循环企业,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推进商贸流通标准化,推动货运电子运单标准化、托盘标准化、集装箱标准化、集装袋标准化等技术标准在全省普及应用,培育一批标准化托盘应用和循环利用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兰州海关、省邮政管理局)
2.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引导外贸企业引进“三同”产品技术设备、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三同”产品,促进国际国内标准接轨,引导企业走一体化经营道路。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鼓励外贸企业通过广交会、消博会、加博会等国内各类重点专业展会,开拓国内市场。鼓励大型连锁商店、超市设立出口商品销售专区,开展专题促销活动,建立稳定营销关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兰州海关)
3.发展外贸新业态。深入推进兰州、天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夯实跨境电商发展基础。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建设各具特色、配套能力强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和孵化基地、中心。着力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触电”转型,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大力发展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业务,拓展网购保税进口。优化海外仓布局,提升海外仓功能,加快发展公共海外仓。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监管,允许企业设立与物流规模相匹配且符合监管要求的退货中心仓。培育壮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升为中小企业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申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带动地方产业升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兰州海关)
四、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顺应物流运行网络化发展趋势,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经济高效、绿色智能、安全稳定的现代物流体系。
(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1.建设省内物流枢纽网络。统筹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区域物流枢纽和物流节点建设,构建设施紧密互联、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的现代物流枢纽网络。加快兰州、酒泉陆港型和兰州商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提升兰州、酒泉在国家120个国家物流枢纽中的地位、功效。以兰州、酒泉国家物流枢纽为中心,加强省内外枢纽互联,畅通骨干物流通道,推动枢纽干支仓配一体建设,构建全省骨干物流设施网络,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完善陆港和空港物流服务功能,衔接国内外物流通道,实现物流网络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兰州海关、民航甘肃监管局)
2.完善区域物流服务网络。推进城乡流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通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完善快递物流布局,提升快递服务效率,构建高效的全省电商同城配送体系。进一步提升物流末端配送效率,健全县级、乡(镇)级、村级三级配送网点,提升三级物流节点覆盖率。引导邮政、快递公司和本地物流企业联合组建三级物流配送企业,推行分级分类配送,推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等配送模式,推动城市区域配送中心与农村配送网络一体化。提升城乡配送服务平台数字化、信息化水平,高效匹配车源、货源、公共仓和服务信息等资源,实现运力共享、包装共享和标准化运输,推动建设绿色物流枢纽、园区,引导企业创新开展绿色低碳物流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3.健全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推进兰州、张掖、天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强与兰州、酒泉国家物流枢纽运行衔接,构建冷链物流骨干网络。合理布局生鲜冷链物流配送网点,畅通生鲜冷链产销“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以高原夏菜、洋葱、马铃薯、中药材、苹果、百合等为重点,在农产品集散地、牛羊主产区,建设一批冷库集散和收储中心,加强农产品和肉类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完善特色农产品和肉类全程冷链物流体系。鼓励物流企业配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加强冷链物流全流程监管力度,提升冷链运输配送水平。打造面向西北和西向国家的冷链物流进出口枢纽,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和东南亚水果冰鲜等产品进口及向中西亚转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兰州海关)
(二)拓展物流服务新领域新模式。
1.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铁路快运。加快铁路(高铁)快运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强与存储、分拨、配送等设施衔接,统筹高铁与普铁快运设施协调利用。开展高铁多样式、大批量快件运输试点,逐步构建多点覆盖、灵活组织的铁路(高铁)快运服务网络。推进高铁快运与电商快递等衔接融合,加强铁路干线对接公路集疏运、国际航空运输网络,提高铁路(高铁)快运组织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甘肃监管局)
2.推进物流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与工业园区、商品交易市场等统筹布局、联动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建设,培育壮大枢纽经济。支持物流企业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企业深度协作,创新供应链协同运营模式,拓展冷链物流、线边物流、电商快递等物流业态。推进物流与生产、制造、采购、分销、结算等服务有机融合,营造物流与产业互促发展生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3.推广集约智慧绿色物流发展新模式。拓展物流信息平台功能,优化车、仓、货等分散物流资源供需对接,提升物流规模化组织水平。提升兰州、酒泉国家物流枢纽运营能力,集成储、运、仓、配等物流服务,创新一体化物流组织模式。积极适应智能制造发展需要,开展物流智能化改造,推广智能立体仓库、智能物流机器人、自动化分拣设备、自动化包装设备和无人驾驶车辆等技术装备,加快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提高仓储、运输和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扩大新能源运输工具应用范围,推广绿色包装技术和物流标准化器具循环共用。鼓励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物资逆向物流体系,促进废旧物品、包装等回收再利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
(三)培育充满活力现代物流企业。
1.提升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能力。依托全省城市配送龙头企业,在省内主要城市全面开展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通过搭建城市共同配送信息平台,推进干线甩挂运输与城市共同配送的一体化运作,打通快速配送通道网络,建设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和末端节点的网络体系。按照行政区划和物流流向促进各地区配送服务联动发展,提升城市配送车辆的技术水平,加快城市配送车辆设备的更新改造,大力发展标准化载货汽车,积极推进厢式、冷藏等专用车型及新能源车型的应用,加快推进城乡配送车辆标识化管理,改善配送政策与市场环境,构建现代城市共同配送体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2.提高物流企业专业化服务水平。引导运输企业、仓储企业、配送企业等传统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重点拓展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等高附加值物流服务,依托龙头物流企业,打造有专业生产厂家、专业运输团队、专业市场的现代物流商贸战略联盟。对干线运输企业、城市配送企业等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经营网点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促进物流节点开发运营企业采取扩大投资、兼并重组、联合经营等模式,实现网络化经营。培育壮大医药物流企业,创新医药流通模式,提升医药流通效率和全过程品质管控能力。推动危化品物流企业加强设施设备投入和技术改造,完善物流作业规范,发展罐箱多式联运,提高危化品运输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
(四)提升多元化国际物流竞争力。
1.放大兰州枢纽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兰州作为“一带一路”开放枢纽节点作用,构建辐射西北、沟通西南、联接中西亚、联通东南亚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现代流通网络。加快推进兰州国际陆港设施建设和运营,打造国家西部货运枢纽中心和铁路物流中心,将兰州国家物流枢纽建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骨干枢纽。常态化运营兰州—重庆中转(至广西)班列和重庆—兰州商品车运输班列,提升中欧、中亚、南亚、陆海新通道和“中吉乌”新通道4向5条国际货运班列运营水平。加强货物集运集拼,引导出境班列在兰州集结,积极建设兰州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兰州中欧回程班列分拨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加强国际物流能力建设。以“全链条、大平台、新业态”为指引,打造通道化、枢纽化物流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拓展国际联运服务,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成为全省交通、物流与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形成覆盖主要贸易伙伴的立体物流大通道。有针对性地选择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物流中心,有序规划建立展示展销中心、物流仓储平台和冷链物流配送网络,集中打造中欧、中亚、南亚国际班列货源集散地。开辟新的国际货运包机航线,加强货源集散组织,推动国际货运包机常态化运营,打造西北重要的航空枢纽和欧亚航路机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兰州海关、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甘肃监管局)
3.增强口岸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推广应用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解读,提高企业申报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信息化水平。强化口岸通关、转运、换装、查验、信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配套设施和服务平台,提升保税物流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五)加强高效应急物流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应急物流快速响应机制。完善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加强重要物资储备,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物流体系。依托物流枢纽和中心城市,谋划布局应急物资中转站、综合性应急物流、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完善物流园区应急功能,提高餐饮、医疗、煤炭、油气等应急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物流队伍,建立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制度。强化铁路、航空、公路等运输部门与物流快递企业合作联动机制,保障突发情况下的运输需要。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健全应急物流运转保障机制,引导建立应急物流大数据平台,推动与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完善信息采集、动态监测、数据分析、风险预警、信息发布等功能,重点加强对物流大面积中断风险的研究评估,提高应急物流组织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和储备局、民航甘肃监管局、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提高物流体系韧性。依托兰州、酒泉等国家物流枢纽设施,布局建设应急物流枢纽。加快交通物流设施应急功能改造,完善骨干物流通道多向调运功能,提高设施修复和通道抢通、保通、复通能力。以医疗、煤炭和应急保障企业的物流资源为依托,发挥好区域性应急物流的重要载体作用。开拓多元化物流通道,做好应对物流中断的预案,有效防范能源、粮食和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产品断供风险。加强城乡末端通行管理,保障粮食、蔬菜等农产品以及饲料、农资等稳定供应。强化应急物流体系对产业备份系统的支撑保障,提升产能储备投产转化、快速转运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五、增强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多层级网络覆盖水平,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增强交通运输对现代流通的支撑作用。
(一)提升综合立体交通网流通功能。
1.强化骨干运输通道能力。深入落实《交通强国甘肃方案》和《甘肃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有序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和交通繁忙路段、共线路段扩容改造,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完善我省“丝绸之路”“西部陆海”“宁甘青”3条主廊道和兰州—平凉—庆阳—延安、银川—庆阳/平凉—西安、延安—庆阳—平凉—天水—陇南—九寨沟—成都、乌力吉—武金张经济圈—西宁、策克口岸—酒嘉、马鬃山—敦煌—格尔木6条主通道,加快构建完善“三廊六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布局,增强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流通保障能力。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合理把握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比例关系,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大力推进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2.优化城市群都市圈交通网络。加快推进兰西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市群铁路、民航、快速公路网络,构建便捷高效的城际交通网,提升城际客运服务品质。推进兰州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以兰州市主城区为核心,推动与兰州新区、白银、定西、临夏等周边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持续增强兰州市的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推动城市过境公路外绕段建设,推进客货高效分流,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出入口等高效衔接,加快瓶颈路段升级、打通待贯通路段。兰州都市圈1小时通勤(达)网络进一步完善,酒嘉、天水都市区和平庆联合都市区内市级行政中心与主要县级行政中心实现1小时通达;兰西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主要毗邻城市间实现2小时通达;兰州主城区至省内其他市(州)和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3.完善城乡融合交通网络。统筹城乡交通网络整体布局和一体建设,为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提供基础支撑。重点补齐县城交通网络短板,强化县域流通承载能力,推进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衔接联通,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贯通衔接、提质升级,加快构建高效连通城市、广泛覆盖城乡、各等级道路有效衔接的畅达普惠公路网。加快推进G247、G248、G309、S106、S216等普通国省道待贯通路段建设和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逐步消除断头路、瓶颈路。积极实施城镇过境段升级改造,逐步分离过境交通、出入境交通和城市交通,缓解、消除相互间的干扰影响,提升城市周边路网运行效率。加快实施高速公路“开口子”等拓展工程,通过在既有高速公路科学增设出入口、连接线、互通立交及服务区等,提升高速公路利用效率,提高高速公路网络覆盖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和拓展高速公路服务沿线重要经济节点、行政节点的能力。加快既有综合客运枢纽功能改善和整合提升,依托在建、新建铁路站场、机场候机楼等交通设施,新建中川机场T3航站楼综合客运枢纽、续建酒泉南综合客运枢纽等现代综合客运枢纽,加强枢纽内外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推进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确保能通全通、宜通快通。完善通村公路与村内主干道衔接。有序推动农村联网路建设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提高农村公路节点连通度和等级水平。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为重点,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加快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交通方式衔接。(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甘肃监管局)
(二)提高交通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
1.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依托重要物流枢纽,发挥不同运输方式比较优势,提升组合效能,发展规模化、网络化多式联运。积极推动城市枢纽节点建设,优化完善公路客货枢纽布局,增强公路与铁路、机场、城市公交等的衔接转换水平,加强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聚焦兰州国家级陆港型物流枢纽和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酒泉国家级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构建多层次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推动枢纽与城市综合一体开发,促进枢纽经济发展。推动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加强重点枢纽集疏运铁路、公路及联运换装设施建设,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按照货运“无缝衔接”的目标,重点建设兰州新区跨境电商物流园、酒泉海涛物流园等具备多式联运功能以及线上线下结合、干支衔接的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服务于省内重要经济开发区。加大对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战略联盟、资本合作、资源共享等方式,整合当地清关、货代、运输、仓储等资源,积极拓展国内外地面网络,提高“一站式”物流服务能力。依托多式联运企业,推动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多式联运服务方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兰州海关、民航甘肃监管局)
2.提升专业化货运服务品质。提升兰州中川机场航空枢纽地位,拓展货运航线网络,构筑辐射全球、高效通达的货运航线网络体系;积极开发敦煌、嘉峪关、庆阳、天水等机场货运业务,形成干支结合的航空物流体系。健全航空货运标准体系,提高各类物流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和循环共用水平。完善配送网络总体布局,打造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城市配送网络,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高效衔接。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创新城市配送运输组织模式,推广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配送组织模式应用,选取优质企业作为试点,推进干线甩挂运输与城市共同配送一体化运作。(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中铁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甘肃监管局)
(三)推进交通运输智能化低碳化发展。
1.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依托现有的交通信息平台或大数据中心,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智慧路网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项目,全力推动数字大脑在交通行业的全面落地,推动实施甘肃省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数字化水平,加快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一批智慧公路、智慧枢纽落地,推进交通智慧工地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2.加强交通运输智能技术应用。鼓励发展网络货运,促进物流资源整合、高效利用。强化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积极推行“出行即服务(MaaS)”,为旅客提供客票信息查询、跨方式出行规划、联程客票代购等“一站式”出行服务。发展智慧养护,推行BIM技术在设计、建设与运维等全寿命周期的运用,试点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与运行状态监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3.大力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客运枢纽、大型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运输服务场站建设充电桩、充电站、换电站,为较长距离绿色出行提供便利。大力推进生态环保和要素资源节约集约新技术研发,加强施工材料、废旧材料等再生利用、循环利用。推动邮件快件包装绿色化、减量化,推广物流电子面单应用,推进交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强化生态环保设计,推进生态选线选址,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建设绿色交通廊道。强化交通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监测,加强道路工程施工和港口作业扬尘管控与整治,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降低重载柴油货车使用比率,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和清洁化。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加快城市绿道建设,引导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公交绿色出行方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邮政管理局)
六、加强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对现代流通的保障能力。
(一)完善流通金融保障体系。
1.提升支付保障能力。持续完善支付清算业务连续性管理制度,严格支付清算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资金正常流转,满足支付需求。健全完善业务连续性风险排查制度,拓展支付清算系统应急演练方案,不断提升应对支付清算系统突发危机事件的处置能力。健全流通领域的非现金支付框架,完善全环节、全行业支付配套设施,加快上中下游企业间资金线上流动。完善城乡商业设施支付受理环境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广移动支付,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围绕生产企业产供销和流通企业商品流转,加大移动支付服务产品供给,推进商业领域移动支付全面覆盖。(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2.丰富完善流通领域金融服务。建立流通领域融资项目库,梳理龙头流通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金融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银企对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龙头物流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的支持力度。发挥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商贸、交通物流、农村流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与新型消费相关的支付环境,规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优化平台企业收费,降低流通交易成本。(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
(二)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1.健全供应链金融运行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整合银行保险机构的金融产品、信息技术、客户基础、服务渠道等资源,打通交易数据、资金流和物流信息,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专业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各类政府信息平合、线上贸易服务平台、大型仓储物流平台、专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合作,精准对接客户融资需求,运用大数据+金融线上服务模式,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综合化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
2.丰富供应链金融产品。鼓励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支持金融机构与平台对接,规范发展供应链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提高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发债融资和签发供应链票据,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利的供应链票据贴现融资。(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
七、推进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厚植诚信为本的商业文化,发挥追溯系统积极作用,提高流通领域信用保障水平。
(一)加快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系统。
1.加强追溯系统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问题产品下架、召回等信息实现电子追溯。开展食品、中药材、药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相关领域的追溯标准制修订和应用推广工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2.拓展追溯系统应用。鼓励企业通过追溯系统改善生产经营管理,鼓励追溯体系建设主体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调动大型流通企业等主动选用积极性,扩大可追溯产品市场规模。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优化提升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系统,依据市场监管总局《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升级改造“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开发集中监管仓功能模块,及时准确上传进口冷链食品流转信息。(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快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重点围绕流通领域行政许可、备案和证明事项等环节,提升信用承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加强对承诺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核查,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或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甚至坑蒙拐骗的申请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信用承诺专栏,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
2.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出台流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办法,扎实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统筹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信用监管运用深度广度,在流通领域更多行业和部门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别化监管措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3.健全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信用良好的行政相对人给予优先办理、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加大对诚信市场主体及个人激励力度,在财政性资金和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公共资源交易、日常监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按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甘肃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等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推进重点领域失信治理,严厉打击失信行为,提高失信成本。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4.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鼓励流通领域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在“甘肃信易贷”实名注册,补充完善自身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托“甘肃信易贷”平台,以商贸、交通物流、农村流通等企业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按照公益性原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流通领域企业能力,不断提高流通领域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完善配套政策,统筹指导协调方案的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分工协作、配合联动,完善配套政策,细化落实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同时,要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本《建设方案》,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建设方案,加快我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
将流通设施和网点布局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现有各类土地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各类流通公共服务平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及冷链设施等项目。严格落实流通领域各类税费减免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统筹各级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资金,加大对流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金融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符合条件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效率。
(三)加快人才培养。
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导向,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强流通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与企业联合的流通人才培养机制,培养跨学科、复合型流通专业人才。顺应流通领域发展趋势,引导社会机构与企业加强合作,强化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流通从业人员就业能力。加大对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的高层次流通人才培育和引进。督促流通企业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