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兰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安排部署,围绕落实“双碳”战略,重点支持石油化工、有色冶金、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技术研发机构,加快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促进创新成果就地转化应用和产业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组建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企业研发机构)申请书》。
2.申请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提供)
3.校企、院企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企业研发机构双方合作协议(协议生效期2019年1月-2021年12月份)。
4.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合同复印件)。
二、相关要求
1.各申请单位务必于2022年7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上报,申请书封面需加盖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公章。
2.申请书审核意见栏需加盖企业所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3.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三份,并上报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兰州市科技局成果科曹挺,电话8847167,邮箱kjjcgc8847167@163.com。
附件: 兰州市组建成果转化基地(企业研发机构)申请书.doc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