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规定,经审核,拟对符合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6月14日。举报投诉电话:0991-4680700,邮箱:wlmqzyjnbtjd@163.com。
附件:乌鲁木齐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pdf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规定,经审核,拟对符合2022年度失业…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规定,经审核,拟对符合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6月14日。举报投诉电话:0991-4680700,邮箱:wlmqzyjnbtjd@163.com。
附件:乌鲁木齐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pdf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