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宁夏友立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发展项目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奖补资金2402万元。
宁夏友立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对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价,综合得分为94.61分,评价等级为“优”。从评价分析情况来看,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立项充分、组织实施规范,资金分配过程合理、透明,达到预期目标。评价结果显示,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步伐,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了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创新力、核心竞争力的能力,充分发挥了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得到了企业的普遍认可。对个别市县资金拨付企业不及时的问题,建议加快兑现时限,尽早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