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1〕3号)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7号)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五市及宁东复审推荐、我厅复核、专家评审、行业处室参与打分、信用记录查询、实地核查、征求意见、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拟培育认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23日(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实名反映。
电话: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0951-6363644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0951-5069428
驻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0951-6363355
邮箱:gxtzxc@163.com
附件:
1.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
2.2022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认定名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