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建设新材料产业运行统计监测体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基本条件
(一)在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主要从事新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拥有专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团队。
(三)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年)》(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所列新材料产业范畴。
(四)已建成投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其新材料产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五)在建且计划今年投产的企业,主要产品属于新材料领域,待投产达效入库后,即可申报认定。
二、申报资料
(一)《自治区新材料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新材料产品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新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四)知识产权归属有关证明材料;
(五)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新材料各主要产品产值);
(六)其他需要说明和证明的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开展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是按照自治区着力打造“六新六特六优”产业要求,加强全区新材料产业管理和运行统计监测分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服务等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二)申报企业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申报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王洋 0951-6363947 15296902031
附件:1.自治区新材料企业认定申报表
2.自治区新材料企业申报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