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建设新材料产业运行统计监…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建设新材料产业运行统计监测体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基本条件

(一)在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主要从事新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拥有专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团队。

(三)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年)》(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所列新材料产业范畴。

(四)已建成投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其新材料产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五)在建且计划今年投产的企业,主要产品属于新材料领域,待投产达效入库后,即可申报认定。

二、申报资料

(一)《自治区新材料企业认定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新材料产品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新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四)知识产权归属有关证明材料;

(五)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新材料各主要产品产值);

(六)其他需要说明和证明的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开展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是按照自治区着力打造“六新六特六优”产业要求,加强全区新材料产业管理和运行统计监测分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服务等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二)申报企业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申报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并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料初审和必要的现场核查,将符合条件企业汇总填写《自治区新材料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纸质申报材料(胶装,一式2份)及汇总表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新兴产业发展处,电子版发至邮箱709395973@qq.com。

联系人:王洋 0951-6363947 15296902031

附件:1.自治区新材料企业认定申报表

2.自治区新材料企业申报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7日

附件:附件1 自治区新材料企业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2 自治区新材料企业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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