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7月13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反馈黑龙江省科技厅。电子邮件请注明“校外培训征求意见”。
联系人: 徐晓君
电子邮箱:skjtxxj@163.com
地址:黑龙江省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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