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活力,提升服务效能,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8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
为激发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活力,提升服务效能,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8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豫科〔2022〕15号)的要求,经专家审核,拟对部分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施后补助。
现将拟后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371-86230355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附件: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拟后补助名单
河南省关于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名单的公示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中企查策立场,中企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为您推荐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
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
(2024—2026年)的通知
河南“单一窗口”上线企业数字化服务专窗
豫企出海有了“数字决策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