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2年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吉科发高〔2017〕282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认定小组审核。现将拟认定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认定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认定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
  电话:0431-88910207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邮政编码:130041
  附件一:拟认定2022年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小组(省科技厅代)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doc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