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及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2〕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科技厅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申报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于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时将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与通过网上提交省科技厅的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发送至大连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处工作邮箱ghptc9827@163.com。大连市科技局将按照省科技厅的有关申报推荐要求实行择优推荐。
申报单位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要件不全和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11-39989828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及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