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奖励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2022]4号),现将我市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辽宁省科技最高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提名人选为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为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上述奖项提名均无名额限制。
二、提名方式及要求
1.提名方式
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需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
2. 提名要求
提名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提名,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在提名、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提名者应参考提名标准,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
原则上,专家提名及具备单独提名资格单位的项目(人选)不再作为市提名项目(人选)提名。
三、工作要求
1.提名单位组织提名。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提名条件的项目和人选填写提名书。各提名单位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质量的基础上,于2022年7月25日前报送提名函和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版发送至科技局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2.项目公示。提名项目(人选)须在申报单位、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符合《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的规定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公示截图、公示材料电子版报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
3.填写申报书。申报单位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手册》要求,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提名材料,务必于7月25日前提交完毕,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报送材料
1.申报单位将公示截图、公示材料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PDF版,主件和附件扫描在一起,以项目名称命名)报送至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
2.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7月25日前将提名函和提名项目汇总表扫描版、公示截图、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邮箱dlskjjcgc@126.com。
3.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被提名项目准备纸质申报书,于8月12日前统一将纸质提名函和纸质申报书报送至时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
翟 晶 富小东
联系电话:39989850
电子邮箱:dlskjjcgc@126.com
联系地址: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4房间)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2022]4号)
2.附件2 关于提名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候选项目的函.doc
3. 附件3 提名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