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快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平台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大科创业发【2020】7号)(附件1)和《大连市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试行)》(大科创发【2018】66号)(附件2)中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条件。
二、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请申报单位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官网进行注册(具体步骤见附件3),已有账号请直接访问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18.60.90.30/kjjpm/)并在线填写申报书(附件4、5),同时将申报书打印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证明材料(附件6)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7月31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写、提交。
2、网上审查。请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公示,8月20日前完成网上推荐、提交,并将正式推荐函、推荐表(附件7)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c39989879@163.com。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科技创业处 肖琳:3998988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84707423转8107
冯浩东:15840923121
张俊华:18340837680
附件:
7、附件7 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表.docx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