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5号)要求,根据各高校推荐、教育厅审核研究,拟推荐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为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1510室,邮政编码:750011,联系电话:0951—5559089,电子信箱:nxgjchu@163.com。
附件:1.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书.docx
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