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协(学、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130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团体标准。
该团体标准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实施推广效果较好,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已申报过示范项目的团体标准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我厅审核推荐后向工信部科技司申报。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市州工信部门协助做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工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后,遴选出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可多份,见附件3);
(四)团体标准发布文件及团体标准正式文本;
(五)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工作安排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7月25日前报省工信厅科技处,我厅出具推荐意见后,于7月31日前邮送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7号
邮政编码:100028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贾爱娟 010-84142046
电子邮箱:tuanbiaoshifan@163.com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 瑞 0731-88955378
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3.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附件下载: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