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各新型经营主体: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创新运行机制、 规范示范引领、强化经营服务,带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推进金凤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银川市2022年第二批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现就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择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运行管理、示范服务带动效果、社会满意度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县域内择优选择上报,经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的项目专家评审确定扶持经营主体。
二、实施内容
银川市全市计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每个扶持10万元;计划扶持家庭农场10个,每个扶持6万元。
三、基本条件
(一)参评农民合作社必须为 2022 年度以前评选的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参评家庭农场必须为2022年度以前评选的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二)示范作用明显、带动服务显著、经营状况良好、运行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无拖欠土地流转费、无拖欠村集体各类承包费和租金。
本年度已申报2022年金凤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的经营主体不能再申请此项目
四、需提供材料
详见《金凤区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申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失信惩戒。
五、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于2022年7月10日下午17:00点前将申报材料送至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经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确定程序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根据新型经营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在县域内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遴选汇总后上报银川市,市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竞争性评审,综合考评后择优拟定扶持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公开公示。
联 系 人:李 芬 联系电话:13639596870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