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市商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全市商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1+3”重点工作关于抓好城市安全要求,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压减全市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责任、防控治理、监测预警、预案管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持续组织开展商贸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科负责〕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二)落实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配合市安委办、市消安委等部门理清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加强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和风险管控,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并落实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等行业领域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流通科负责〕
(三)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科、运行科、物流科、建设科负责〕
三、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检查
(四)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紧盯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春节、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汛期、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树牢“不出事就是最大的政绩”观念,狠抓重大活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重大活动期间安全检查方案,周密部署、防范于未然。〔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科负责〕
(五)从严管控大型活动安全。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健全落实会展、促消费活动等群众性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大型活动举办安全秩序,从源头上严格大型活动审批,紧盯大型活动安全风险特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对涉会场馆和住地、临时搭建设施、临时用水用电用气、特种设备、周边环境等安全检查。杜绝商贸系统内“未批先办、边办边报”、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大型活动,严防拥挤踩踏和火灾事故。〔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科、运行科、建设科负责〕
(六)持续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针对重要会议、重大节庆等关键节点,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明查暗访重点,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检查部门、专家和新闻媒体“三合一”执法检查频次。抓住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问题跟踪督办,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要及时进行约谈、警示曝光。〔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科、运行科、建设科、物流科负责〕
(七)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强化排查、检查、整治、建档、核查、回头看等有效举措。推进企业和基层自我体检,全覆盖无死角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对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按照问题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查处的要求强化落实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科、运行科、建设科、物流科负责〕
四、突出抓好“两个集中治理”
(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持续推进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宁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实施《南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运行科负责〕
(九)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治理。深入实施《南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燃气供给、使用各环节安全水平,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监管体制,规范企业使用燃气行为,加快建立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行为的查处机制,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条件较差的租赁房,提升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的自防自救技防措施,实施燃气燃烧器具质量安全及安装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科负责〕
五、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十)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配合消防部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分类施策、差异化监管、清单式治理,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科负责〕
六、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
(十一)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情况开展评估。〔流通科负责〕
七、突出抓好城市安全专项工作
(十二)深入推进城市安全风险源头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厘清油气输送管线保护主管部门职责,完善成品油打非机制,从源头上治理以自用加油站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完善联防、联动机制。〔运行科负责〕
八、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规划体系。配合推动《南宁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南宁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加快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南宁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配合推动出台消防域安全生产专项规划。配合完善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流通科负责〕
(十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将日常巡查工作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推动全社会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商贸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流通科、运行科、建设科、物流科负责〕